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精神、健全董事會結構,在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上已由三席獨立董事召集組成「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落實獨立監察及監督之功能。
審計委員會
光環科技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請參考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委員會運作以下列事項為主要重點: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為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自民國100年12月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一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目前共有3席委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1人為召集人,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定期檢討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第五屆) |
薪酬委員會 (第六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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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113年05月30日 ~ 116年05月29日 | |
許妙靜 | V (召集人) |
V |
林志潔 | V | V |
張東隆 |
V
|
V (召集人) |